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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人干活儿时摔伤 是否应该业主负责?

本报讯(记者 张濛)雇佣工人来家中装修,工人却意外受伤,赔偿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?太仓市民老朱近期有点烦,他雇佣的工人在装修时不慎受伤,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庭要求赔偿。
  老朱好不容易买到了房子,结果却因为装修犯了愁。原来装修工人在装修时不慎摔伤,现在将自己告到了法院。当时老朱与经常搞装修的刘某口头约定,以包工方式把新房的卫生间、厨房、客厅的隔墙吊顶都包给刘某。后来因贴瓷砖需将墙面线槽填平,刘某电话联系钱某,叫他来补线槽,结果钱某在搬运长条凳下楼时,不慎摔下楼梯。随即被送至医院治疗,经诊断为左胫骨平台骨折、左腓骨小头骨折,共花费医疗费3.9万元。
  事后因赔偿问题,双方无法达成协议,为此钱某将老朱和刘某起诉至太仓法院,认为老朱聘请无资质人员装修存在选任过失,要求老朱和刘某连带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等损失6万元。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钱某所做的补线槽工作属于刘某承包范围的一部分,钱某与刘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。刘某作为雇主,没有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,没有尽到雇主责任,应承担30%的责任,赔偿钱某2万元。钱某因自身过错受伤,自己承担70%损失。刘某已经从事二十多年装修,老朱不存在选任等过失,因此不承担责任。点击返回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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